2023年第8期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月报
2023-08-29【国家政策】
1、《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2023年7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电池方面,《方案》明确:
围绕提高电池能量密度、降低热失控等方面,加快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原电池等领域关键技术及材料研究应用。大力发展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钠离子电池等产品,扩大在新能源汽车、储能、通信等领域应用。搭建产业供需合作平台,推动电池行业与电动自行车等下游行业加强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对接,促进融通发展。
2、《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2023年8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以下简称《方案》),新型储能方面,《方案》明确:
聚焦锂离子电池领域,研制电池碳足迹、溯源管理等基础通用标准,正负极材料、保护器件等关键原材料及零部件标准,以及回收利用标准。面向钠离子电池、氢储能/氢燃料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发展趋势,加快研究术语定义、运输安全等基础通用标准,便携式、小型动力、储能等电池产品标准。
【地方政策】
1、重庆《重庆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渝西跨越计划”(2023—2027年)》
2023年7月2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渝西跨越计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明确:
打造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整车需求为牵引,市外新引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原则上在渝西地区布局,加快做强做大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转向、电制动、电空调、智能座舱、线控底盘、感知部件、车载信息娱乐、汽车软件、高精地图等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关键系统及零部件。大力发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报废汽车拆解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等业态。到2027年,渝西地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4000亿元。
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专项行动,推动锅炉(窑炉)煤改电(气)、余热余压利用、建设分布式能源中心等节能改造,推广普及高效节能节水节材生产工艺装备和高效末端治理工艺技术装备,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水平。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和企业循环式生产,打造再生金属、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静脉经济”产业链条,推动铬渣、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到2027年,渝西地区累计新建100个绿色工厂,产业园区100%建成绿色园区。
2、枣庄《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2023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由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其中第十三条明确:
支持废旧锂电池梯次综合利用和绿色环保拆解回收,鼓励建设废旧锂电池集中收集、存储中心,打造锂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3、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年8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完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推动废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高值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利用率。实施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鼓励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公布碳足迹。促进钢铁、铜、铝、铅、锌、镍、钴、锂等高效再生循环利用。研究退役光伏组件、废弃风电叶片等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围绕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4、深圳《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2023年8月3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明确:
开展新一代电池技术创新与突破。支持开展高镍三元正极、无钴正极、磷酸锰铁锂正极、硅基负极、锂金属负极、固态电解质、新型电解液、轻薄化隔膜等先进电池材料技术创新,鼓励开展46系大圆柱电池、无模组化(CTP)、电芯底盘一体化(CTC)等电池结构优化技术研发,突破固态电池等新一代电池技术。
推动深圳与惠州、汕尾、汕头、潮州等积极探索协同发展,与广州、佛山等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跨市互通互认和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与东莞、中山、云浮等开展关键材料领域合作,与东莞、江门、阳江等开展氢源供应、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领域合作,促进产业联动发展。
促进汽车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对报废汽车在机动车登记、使用、回收拆解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推动整车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及资源再生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加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支持力度,开展成套化先进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动力电池回收拆解、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骨干企业,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5、延边《延边州碳达峰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8月7日,吉林省延边州人民政府发布《延边州碳达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经营秩序。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加强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探索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储能系统等新兴产业废物高效回收以及可循环、高值化的再生利用模式,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快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
6、广州《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及应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3年8月9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及应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
支持先进储能技术产品制造。聚焦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储能电池以及管理系统方向,重点支持面向锂离子电池、全矾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等技术路线的原材料、元器件、工艺装备、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变流器、系统集成、建设运营、市场服务、电池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发展。
支持储能系统集成规模化量产。支持发展高技术、低能耗、高附加值的储能系统集成产品和技术,加快研发储能电池PACK集成、BMS、PCS以及EMS、电芯及电池PACK测试等技术,形成规模化量产效应。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培育一批开展储能技术咨询、运维、检测、安全评估等业务的优质企业。
7、杭州《杭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汇编》
2023年8月23日,为加快推进杭州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杭州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标志性产业链,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台杭州市汽车产业政策汇编,其中,在动力电池回收方面明确:
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进入工信部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名单列入省级以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行业视点】
1、刘亚芳:今年上半年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约8.63GW/17.72GWh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与科技装备司副司长刘亚芳表示,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电力系统对各类调节性资源需求迅速增长,新型储能项目加速落地,装机规模持续快速提升。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超过1733万千瓦/3580万千瓦时,平均储能时长2.1小时。1-6月,新投运装机规模约863万千瓦/1772万千瓦时,相当于此前历年累计装机规模总和。从投资规模来看,按当前市场价格测算,新投运新型储能拉动直接投资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技术路线方面,保持多元化发展趋势。锂离子电池储能仍占绝对主导地位,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飞轮储能等相对成熟的储能技术保持快速发展,超级电容储能、固态电池储能、钛酸锂电池储能等新技术也已经开始投入工程示范应用,各类新型储能技术发展你追我赶,总体呈现多元化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23年6月底,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占1.1%、压缩空气储能占1.0%、铅酸(炭)电池储能占0.9%。
部分省区布局装机规模突破百万千瓦。截至2023年6月底,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排名前5的省区分别为:山东294万千瓦/590万千瓦时、湖南264万千瓦/527万千瓦时、宁夏197万千瓦/391万千瓦时、内蒙古165万千瓦/329万千瓦时、新疆122万千瓦/313万千瓦时,装机规模均超过100万千瓦。华北、西北、华中地区合计超过全国总量的80%。其中,华北地区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占全国30.0%、西北地区占比26.8%、华中地区占比23.5%。
从2023年上半年新增装机规模来看,排名前5名的省区分别为:湖南2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山东139万千瓦/272万千瓦时,宁夏107万千瓦/211万千瓦时、内蒙古106万千瓦/210万千瓦时、新疆83万千瓦/228万千瓦时。
加强行业规范,注重科学规划和有效调用。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新型储能的科学配置和调度运用持续发力,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政策规范,规范和指导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相关规划工作,推动新型储能科学优先调度运用和参与电力市场。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开展电力领域综合性监管。新型储能项目运行调度、市场交易等情况已纳入重点监管内容,推动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消纳,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同时,刘亚芳还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原因。
一是贯彻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建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为储能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持续快速扩大,风光发电的间歇性、随机性、波动性,给现有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带来的挑战迅速增大,要在保障电力安全的前提下,接受、消纳占比迅速提高的风光发电电力电量,亟需大力发展各类储能以弥补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缺口。刚才,王大鹏副司长已经介绍了上半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并网装机达1.01亿千瓦,是新型储能快速增长的根本原因。
二是支撑技术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为新型储能快速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及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科学优先调用和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始终坚持市场主导、政策驱动,强调统筹规划、多元发展,鼓励创新示范、先行先试。随着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和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多种示范引领带动效果凸显,新型储能发展进入了快车道。
三是新型储能特性与传统的储能技术形成优势互补,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使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有更多的选择。较之于传统的抽水蓄能,新型储能选址灵活便捷、建设周期短、响应快速灵活、功能特性和应用场景多元,方便在不同的场景中解决新能源接入电力系统时带来的随机性、波动性与间歇性等问题。
四是有关企业、高校、机构和各地政府发展新型储能技术、产业和工程应用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为新型储能快速发展注入了活力。许多地方政府党政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建立各部门单位协调工作机制,促进新型储能产学研用联动,制定专项规划或者在相关能源规划中明确新型储能发展目标,通过开展省级试点示范、制定补贴政策等方式大力推动新型储能发展。能源企业、社会资本等各种投资主体对于新型储能的投资热情高涨,加快了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和落地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