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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期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月报

2023-01-31



  国家政策  

1、《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

       2023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明确:
       结合电力系统实际需求,统筹推进源网荷各侧新型储能多应用场景快速发展。发挥新型储能支撑电力保供、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等重要作用,积极拓展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布局。重点依托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电站、基地化新能源开发外送等模式合理布局电源侧新型储能,加速推进新能源可靠替代。充分结合系统需求及技术经济性,统筹布局电网侧独立储能及电网功能替代性储能,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积极推动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构建模式,灵活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提升用户供电可靠性及用能质量。加强源网荷储协调调度,探索源网荷储安全共治机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武汉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
       2023年1月10日,商务部发布《武汉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以“车谷”为承载,打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示范区。建设新能源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加快纯电动汽车底盘一体化设计、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以及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整车、动力电池、换电装备等关键技术攻关。打造全国新能源和智能网联创新中心。着力推进对新能源汽车生产的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拓展人工智能服务应用场景。推动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武汉园区发展,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动力电池等交易、回收制度。



  地方政策  

1、福建《关于加快推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年12月15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推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
       做优做大创新平台。支持宁德时代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锂电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创新平台发展壮大,开展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安全性、循环寿命及储能电池容量、寿命等关键技术研究;依托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前驱体及原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隔膜、废旧电池循环利用等布局新建一批省级高水平创新平台,引导围绕制约产业链发展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开展技术攻关、加速成果转化,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
       探索发展梯次利用与再制造。引导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突破锂电池循环再制造技术,完善回收处理工艺流程,形成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电池组拆包、模块测试筛选、电池再组装利用、镍钴锰锂等材料回收再利用的全链条产业体系,健全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打造锂电池闭合循环产业链。

2、青海《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1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实施《青海省“十四五”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领域清洁生产,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探索黄河流域、湟水流域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模式,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回收网点、分拣加工中心、集散交易市场“三级网络”体系建设,推进废钢铁、废旧动力电池、废旧电子电器、报废汽车、废塑料等废旧物资规模化、清洁化利用。

3、湖南《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22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重点推动装备行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大力发展电动化工程机械、汽车、农机、船舶、航空和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等绿色装备,加强高性能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电机、氢燃料电池及动力系统等技术协同攻关和应用,优化装备行业能源动力结构。积极推进装备产品绿色化认定、制造过程绿色化改造以及装备产品绿色化标准体系建设。
       以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装备为重点,推进硅提纯、电极箔、磁性材料、电子陶瓷、锂电材料、电子玻璃、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光伏组件、逆变器、晶硅电池等生产工艺改进。加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循环利用,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专业化、规范化电子废物处置设施。

4、山东《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统筹推动太阳能、风能、核能等开发利用,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散并举,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试点示范,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加快探索海上光伏基地建设。
       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搭建“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5、辽宁《辽宁省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28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支持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品牌示范效应,引育再生资源领域全国百强企业5-10家,发挥重大示范项目带头作用,着重探索开展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再生资源产业数字化平台动态管理等重点示范项目。

6、上海《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锚定资源循环型产业,发展高能级再制造产业,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和模式,将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提升到更高水平,降低材料碳足迹。培育发展再制造产业。进一步发展汽车零部件、电池、机电产品等领域再制造,为汽车产业链头部企业提供支持。引入、培育循环经济龙头企业,提升固废循环利用水平。

7、深圳《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2年12月3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
       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加强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锂离子电池材料、模组、控制芯片及系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和示范。鼓励结合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布局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系统,在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场景因地制宜布局用户侧储能。对规模化示范储能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探索移动储能商业化运营模式。
       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鼓励应用“互联网+回收”模式开展废旧物资回收活动,支持回收企业与生产厂商共建网点,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培育废旧物资龙头企业,对于认定的市级废旧物资示范企业给予奖励,对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再生利用项目以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项目建设,给予示范项目财政资金支持。

8、天津《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1月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鼓励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大型综合分拣中心开展废旧物资信息中心建设,搭建废旧物资集中交易、价值评估、信息发布、金融服务与风险担保的实物交割平台与电子商务信息平台,打造服务京津冀的废旧物资综合集散市场。鼓励有关产业园区、专业分拣中心、骨干企业聚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废旧物资细分领域,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综合运营能力,打造集商品展示、咨询、交易、仓储、加工、维修和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交易市场。
       持续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网络,强化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聚集效应,支持回收拆解企业在各区设立回收网点,鼓励回收拆解企业与汽车经销商、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加强合作,多途径回收报废车辆。鼓励企业引进精细化拆解生产线,完善精细化拆解技术规范,逐步提高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原材料供应能力。鼓励企业研发推广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关键技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

9、中山《中山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23年1月4日,中山市商务局印发《中山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
       鼓励各行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对废旧电池、废玻璃等影响环境和低价值的再生品种,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积攒交售和回收;鼓励将仍具有部分价值的物品以旧货交易的方式继续流通使用。

10、四川《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年1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
       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回收利用率和资源转化率。发展和规范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动线上线下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和数字化信息平台。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行业视点  

1、王芳:从全生命周期角度提升电池安全
       2022年12月22日,在第七届动力电池应用国际峰会(CBIS2022)上,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王芳表示,“我们应该关注动力电池在全生命周期内的损伤动态累计过程,以能够在微量损伤的时候更早地捕捉到,从而更好地进行电池安全管理。”同时,通过多层级多种测试技术联用,揭示电池安全的边界,以多元化的途径去建立电池预警的手段。
       在整个动力电池的使用过程当中,我们都希望能够是健康的而且高效的。王芳指出,即使当发生一些损伤累计到一定的阶段,也希望它是能够可控的。所以行业都会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去不断地提升电池安全的管理技术及创新的技术。
       主要思路是,首先是材料、部件和电芯层级这样的研发设计和制造的过程,会涉及材料的选择、工艺的精益求精,以及结构的优化设计。再到系统层级的集成设计理念的创新,也包括热管理技术不断地革新,再到整车在实际使用中的监控和预警技术不断地发展。
       “实际上材料和组件的层级,大家首先想的是从元素周期表里,希望能有更低产热、更高比能量的活性物质被用到动力电池上。然后把材料的性能发挥到极致,选择到更稳定的电解液,更高强度的集流体和安全性更好的隔膜,构成电池本征的高安全材料的组合体。”王芳指出。
       在这种情况下,再选择更可靠的工艺设计。“比如说,希望能够避免电芯的产热的集中、聚集,以及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因为快充等会导致的缺陷在某一个薄弱点高度的集中。”王芳解释,在这个基础上,再不断地提升系统集成的方案。
       到了使用阶段,王芳指出,要关注新能源汽车在实际使用过程当中的高频、高危的事故形态。首先,如何能够设计一个安全合理的快充技术,能够满足消费者补能需求,是必须要重视和去不断提升的技术方面。第二是托底的防护,因为在车辆底部的各种异物的冲击下,电池的壳体都有可能受到一定的损伤,这个需要研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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